148、我在末世养大猫(二十七)_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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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8、我在末世养大猫(二十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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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既然是丁秋云的要求,    他照做就是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虽然被新人类通缉过,    但见到他的脸还能活着的,    实在没有几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再说,    这队新人类与先前通缉他的那批不属于同一支,不必担心会有人认出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混倒是顺利混入了,只是这里的生活实在不很顺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才抽了不到一根烟,麻烦便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只烟盒递到了谷心志面前,    只闻那烟丝香气,老烟枪就能轻易判断出,就算不在末世,这也是难得的好烟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张嘴咬了一根,    含在嘴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道火柴适时地划亮,    把烟丝嘶嘶燃亮,    烟雾顺着他不画而朱的唇袅袅而升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吐出一个漂亮的眼圈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的清冷感当真是最致命的武器,哪怕举止没有任何情意和撩拨的意味,也能轻易叫人浑身燥热。

        络腮胡在他身边坐下,    双目灼灼地盯着谷心志:“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淡淡地:“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络腮胡试图去勾住谷心志的肩膀:“看你,    怎么比来的时候还要瘦了一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脸上表情不变,    口里却险些把过滤嘴咬烂。

        络腮胡姓邱,    是目前这支新人类队伍的领。而这支队伍,是所有觊觎武器库的新人类队伍中最庞大的一支。

        先前,谷心志观察了许久,权衡了一切利弊,确认这里是最适合他渗透的地方,    才带着队伍投向了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以为自己算准了所有,但当他把信传给丁秋云,告知他选择的新人类阵营时,丁秋云只回了他一个字:“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:“……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    丁秋云说:“没什么大事。你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丁秋云虽不插手谷心志自建的新队伍,但他对那些哪怕稍有些势力的新人类群体,都相当了解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舒文清的商业镇,如今可是个大型的信息集散地,想要什么讯息,在这里打听便是。

        丁秋云说得半点没错:这不算什么大事,而且谷心志也的确是去了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支新人类的队长络腮胡很喜欢漂亮的男青年,谷心志这款长相和气质,刚刚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被纠缠得不胜其烦,哪怕对他疏远冷淡,他也是乐此不疲地凑上来,惹得谷心志头疼不已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写信回去质问:“丁秋云,你是故意不告诉我?”

        不久后,小镇来信送到。

        丁秋云的回答只有两个字: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捏着两个字的信,在睡袋里看了很久,心里又酸又软,咬着手电筒,用铅笔头一字字写着回信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说“这样会让你消气吗”,想问“我需不需要做得更多”,删了改,改了删,最后送出的,也只有短短的一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说:“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好,只要你高兴,都听你的就是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没有即刻拧断络腮胡的脖子,只是冷冷一眼看过去,便看得络腮胡心旌摇荡,也不敢再有多余动作,嘴角先僵硬地挤出个讨好的笑来:“小谷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站起身来,掸掸刚被他碰过的肩膀:“谢谢邱队的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说旁人做起这动作,络腮胡必然暴怒,但是谷心志这样做,就让他根本提不起气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连白的指尖擦过肩部时出的两声衣料摩擦声,都是恰到好处的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起身离去后,络腮胡顿觉索然无味,正从烟盒里衔出一根烟来,眼睛一转,现谷心志竟然在走出数十步后,偷偷回头打量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被这样悄悄窥视,络腮胡并不觉得愤怒,反倒被那目光生生弄酥了身体,笑眯眯地看了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,转过头去,快步走开。

        络腮胡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再怎么装,二十多岁的小娃儿,果然还是嫩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他来时带了个质量挺不错的队伍,但论数量,谷心志还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边,哪怕心不甘情不愿,也必须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越不甘愿,越抗拒,等自己得手的那一刻,就越快活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在与他相背而行的谷心志眼里,并没有任何一丝他想象中的羞恼、紧张和不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神情活像是一匹正在狩猎的狼,狡诈,残忍,透着精谋的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一边走,一边用雪白的麻纱手帕擦拭着手,唇,以及被络腮胡的任何物品碰到的地方,随后来到帐篷后,随手将手帕扔入一堆篝火之中,看着那片雪白化为焦炭,才迈步走开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带着他稀少的队伍,和意图围歼武器库基地的新人类混迹在了一起,没人觉出他旧人类的身份,因为他看上去不怕冷,也不怕死。

        死这件事,谷心志见得多了,一是杀人,二是看到梦里的丁秋云一次次死在他的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到底,他对“死”这件事其实没有太强烈的实感,因为别人的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值得挂怀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丁秋云的死,是一件重复在梦中的事情,只要他能熬到睁开眼睛,那他就能说服自己,这件事并没有生过,就算生过,也只是过去的事情,他只要一睁眼,仍能看到鲜活的秋云,这就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某天,他的队员为了跟驻地附近的其他新人类抢夺一头被击中的麋鹿,被一枪打中了脑袋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枪威力巨大,一轰去,他半个脑袋就没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撕破了面皮,对方也没有再留手,把队员的脑袋割了下来,免得他带伤回去报信,遗祸无穷。

        与他分散开来找寻猎物的谷心志听到枪声,循声而至,凭借他身上的姓名牌认出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尸体边坐了很久,注视着这具无头的冷尸,抽完了一整包烟。

        此人生前最讨厌谷心志吸烟,总劝说他这样会得肺癌,却每每无功而返。因此其他队员看到这情景,一是感伤,一是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右手指间夹着烟,左手摸进了他衣裳的口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每个队员的上衣口袋里都装设了一个小型的摄录终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玩意儿是他从舒文清那里淘来的,是方便他们与其他新人类交流时盗录一些影像资料,好带回来分析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一边抽烟,一边把终端插·入一台早已准备好的摄录机里,看遍了事件生的前因后果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完了,他站起身来,说:“我离开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队员们以为他是心情闷,要去吸根烟,便道:“谷队,小李他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谷心志没声,单手插兜,慢慢晃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队员们对视一番,对谷心志的冷情冷心也早已习惯,准备着手掩埋同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选择跟着谷心志冒这个险,就有牺牲的觉悟,何况与其他旧人类相比,他们是死过一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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