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_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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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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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谢安国的期待眼神中。

  秦牧接着说道:“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真的破裂的话,第一个方案,就是自行草拟协议,双方自行商议分配比例,进行财产切割。”

  按照婚姻法。

  夫妻双方的财产,可以由两人自己决定。

  在离婚的时候。

  自愿签订离婚协议,在其中注明财产分配的比例。

  这种协议一经签字,便具备法律效力。

  不能事后反悔。

  这也是有许多男人离婚,选择净身出户的原因。

  其中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。

  视作将财产赠与对方。

  “这个……”

  谢安国听后,却皱起眉头。

  摇了摇头。

  又问道:“第二个方案呢?”

  这个方案他也考虑过。

  想要私下找到罗思雨,双方协议,好聚好散。

  可是……

  罗思雨现在沉迷成功学,每天做梦都是发财暴富。

  利用他给的钱,不断搞投资。

  显然。

  她正是缺钱的时候,必然会要求平均分配财产。

  而这个方案。

  他是不可能接受的。

  “第二个方案,就是诉讼离婚,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财产分割。”

  秦牧看着谢安国,一眼就看穿了谢安国的想法。

  这些财产……

  可以说都是谢安国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。

  除非是疯了。

  不然没人愿意和另一个才结婚几年的对象平分。

  “而届时,法院将按照婚姻法,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”

  顿了顿。

  秦牧接着将法院判决的原则讲述了一遍。

  婚姻法中,重点保护的就是女方的权益。

  毕竟……

  女方在婚姻关系中,属于弱势的一方。

  经济能力也偏薄弱。

  法条本着人道主义原则,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有所倾向。

  而关于共同财产……

  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。

  有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。

  听谢安国的描述,他们结婚几年了。

  在这几年间。

  谢安国所赚取的财产、工资、分红等,都有罗思雨的一半。

  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,都应当均等分割。

  若是有子女的话,可能女方还要多分配一些。

  “咳咳,子女这个倒没有。”

  谢安国听后。

  却是老脸一红,忍不住说了一嘴。

  他倒是想。

  但岁数越来越大,很多次都有些力不从心。

  一直没生下子嗣。

  随后。

  他看着秦牧,又忍不住问道:“那第三个方案呢?”

  罗思雨的事情……

  让他意识到必须要离了。

  当初他贪图对方的年轻漂亮,才选择和她结婚。

  可谁曾想……

  罗思雨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,反而还是败家型的。

  再处下去……

  他辛苦打拼了半辈子的家产,迟早要完。

  “第三个方案……就是你们能找到她的过错证据了。”

  秦牧想了想,说出了第三个比较合适,但却更加复杂的方案。

  法院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。

  将在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的基础上,进行判决。

  在一年前颁布的《民法典》中,增设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。

  这个制度……

  主要就是为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。

  事实上。

  在民法典更新之前,婚内出现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比比皆是。

  比如说出轨。

  但……

 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,双方依旧是平等均分财产。

  无论是男方出轨,或者是女方出轨,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。

  照样是均分财产。

  而在新民法典更新后,便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。

  这项制度……

  指的是:有重婚行为;与他人同居行为;实施家庭暴力行为;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。

  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,且在财产分割中,享受更高比例。

  “还有这个制度?”

  谢安国听到秦牧讲述的这个制度,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。

  一直以来。

  他都在等罗思雨回头是岸。

  毕竟分割财产,他要吃很大的亏。

  以他对法律的了解……

  就算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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